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江苏省大学生党员发展工作“三投票三公示一答辩”》《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发展党员工作任务分解表(试行)》的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19年入党积极分子备案工作,建立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加强对他们的培养、教育和考察,为发展党员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保证新党员的发展质量,为学校党员队伍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现就做好2019年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和备案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严格执行中组部2014年最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通过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师生对党的认识,把具有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觉悟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先进分子吸收入党,不断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并做好相关备案工作。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工作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对党有比较明确的认识,积极要求入党,努力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决心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
3.积极投身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勇于进取,钻研技术、业务,在生产、工作、学习等方面作出成绩。
4.作风正派,团结同志,遵纪守法,能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
5.政治历史清楚。
(二)确定程序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一般应履行以下程序:
1.党支部在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一个月内指派专人与其谈话。
2.在学校团委的统筹下,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推优工作。
3.二级学院团总支考察审核学院团支部票选推荐初步人选名单后,研究确定拟推荐名单,及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4.公示期满后,学院团总支将公示后的名单报校团委备案。
5.党员推荐、团组织推优产生的入党积极分子初步人选,经支部委员会认真讨论和审议,决定入党积极分子人选名单,并报党总支审议。
6.党总支对入党积极分子人选名单进行审议,并将最终审议通过的入党积极分子人选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名单报学校党委备案。
7. 学校党委备案同意后,党总支及时向党支部下发《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和《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记录》。
三、入党积极分子的备案工作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上报的材料为:党员推荐或群团推优记录、党员推荐或群团推优公示、支部委员会研究记录、入党积极分子公示、推荐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关于将XX等同志进行入党积极分子备案的报告(见附件1-3,此附件以Word格式上报)。电子材料请于2019年12月25日下班前发送至dwzzb@yyz.edu.cn。纸质材料交南校区行政楼411室于雯老师。
附件:1.推荐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教师)
2.推荐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学生)
3.关于将XX等同志进行入党积极分子备案的报告
党委组织部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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