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员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江苏省大学生党员发展工作“三投票三公示一答辩”》《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发展党员工作任务分解表(试行)》(盐幼专委〔2019〕55)的要求,现就做好2019年发展对象人选确定和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展对象人选的确定工作
(一)基本条件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审核确定的发展对象人选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后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考察,基本具备入党条件。
2.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
3.党员群众反映情况较好。
4.经过党校集中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
5.学生思想政治表现和学业成绩优良。
6.教职工应在教学、科研、班级管理和服务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
(二)确定程序
确定发展对象一般应履行以下程序:
1.党支部认真听取培养联系人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听取意见一般应采取座谈会方式进行,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参加座谈人员应有广泛性和代表性,既有党员也有非党群众。确定学生发展对象人选,应听取辅导员(班主任)、任课教师及其所在班级同学的意见。参加座谈人数一般为8-10人。座谈人员应全面、客观地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评价,既谈优点,也谈不足及努力方向,同时应就“是否具备入党条件”、“是否同意列为发展对象”表明个人态度。应注意做好谈话记录并由谈话人签名确认。
2.党支部综合入党积极分子的表现、培养联系人、党员群众的意见等进行综合讨论研究,符合条件的经支委会讨论研究确定为发展对象人选,报所在党总支审查。
3.党总支对发展对象初步人选从发展流程、资格条件及现实表现等方面进行综合审议,并将最终审议通过的发展对象人选名单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应包括发展对象人选的基本情况、主要表现、荣誉奖励情况等,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发展对象人选的备案工作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发展对象人选经公示无异的,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上报的材料为:发展党员内审材料、发展对象人选资格审核表、发展对象人选基本情况呈报表(见附件1-2,此附件以excel格式上报),电子材料请于2019年12月25日下班前发送至dwzzb@yyz.edu.cn.纸质材料交南校区行政楼411室于雯老师。
附件:1.发展对象人选资格审核表
2.发展对象人选基本情况呈报表
党委组织部
2019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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