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组织:
根据市委组织部《2023年6月全市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活动有关要求》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6月份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活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体
各党支部。
二、活动时间、地点
6月28日前完成。各基层党支部结合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开展统一活动日活动。
三、活动内容
各基层党支部要结合实际,科学统筹安排好统一活动日“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参加活动的党员统一佩戴党徽,突出仪式感、使命感、获得感,进一步增强针对性、实效性、规范性。
规定动作:
1.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6月全市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盐办通〔2023〕90号)要求,扎实开展“五早五先”活动,组织党员学习《习近平著作宣读》第一卷有关篇目,认真研读主题教育学习资料,为主题教育有序有效开展筑牢思想根基。
2. 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3. 做好“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颁发工作。举行庄重简朴的颁发仪式,为符合条件的老党员颁发“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对身体不好、行动不便的老党员上门颁发慰问,增强老党员的荣誉感、归属感和使命感。
4. 组织党员积极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开展创文知识宣传、挂钩社区秩序管理、新时代文明实践支援服务等活动。
5. 组织收看微党课《二十大党章公开课》及微纪录片《我和我的村庄》(第三集戏里戏外都是角、第四集跳跳鱼的直播),视频已上传至组织工作QQ群。
自选动作:
自选动作由各二级党组织结合庆祝建党102周年,开展“书记讲党课”和微党课活动。结合即将开展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各级党组织书记在主题党日讲专题党课,其他党员要踊跃讲“微党课”,深入推进“党课开讲啦”。离退休党组织学习贯彻《关于认真落实离退休干部党员参加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苏委老干〔2023〕37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开展“话传统、谈复兴、聚力量”专题调研活动。
四、有关要求
1. 统一活动日活动原则上以支部为单位举行,并常态化开展党员日常考核积分、上墙公示和《党员活动证》使用管理等工作。学校领导结合工作安排,采取理论学习、走访调研、为民办实事等形式,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活动,相关党支部要主动对接校领导确定有关安排。
2.请各二级党组织对2023年6月党日活动情况进行汇总,填写《支部党日活动情况汇总表》,电子稿请于活动结束后3日内发送至dwzzb@yyz.edu.cn,纸质稿送至党委组织部办公室412。
党委组织部
2023年6月18日

